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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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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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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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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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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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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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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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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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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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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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老年
人优待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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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对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由当地人民政府老龄机构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老年人优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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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户口在资兴市或持有资兴市暂驻证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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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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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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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申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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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第二十三条 对一百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给长寿保健补助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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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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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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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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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收入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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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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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9周岁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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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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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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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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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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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和现居住地均属本乡镇或社区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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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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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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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价格信息监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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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法》第二十八条 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2.《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制度,完善价格监测机构和网络,依照国家规定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确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依法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市场价格情况,为价格调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提供价格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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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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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办公室、
价格监测中心、
价格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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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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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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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8价格咨询、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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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价格法》第三十八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2.《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受理价格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和举报人,为投诉和举报人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1235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平台、通讯地址、接待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第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对价格举报实行统一编码管理。举报人可以凭举报编码查询举报处理进展情况。具体编码管理及查询办法按照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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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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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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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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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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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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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第二十四条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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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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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局价格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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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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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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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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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进步。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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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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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发改局环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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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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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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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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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12〕99号);
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12〕75号);
3.《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湘教发〔2008〕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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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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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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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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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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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及郴州市每年秋季义务教育入学及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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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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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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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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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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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2020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湖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0〕29号)及郴州市教育局每年下发的高中招生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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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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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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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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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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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高中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及《“一户以产业工人”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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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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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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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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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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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资兴市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资兴市财政局、资兴市教育局关于资兴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实施办法》及每期下发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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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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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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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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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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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实施方案》、《自学考试工作方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考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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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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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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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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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业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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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决定》(湘教发〔2014〕53号)、《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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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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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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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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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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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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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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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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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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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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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6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资发改〔20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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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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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局主签,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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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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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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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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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各国行政监察法》、《案件检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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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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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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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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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与信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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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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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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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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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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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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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节能、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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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节约能源法》第一章第八条第二款 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2.资政办发〔2015〕37号文件《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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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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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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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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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政管理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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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 供电监督管理的职责:1、宣传、普及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
2.资政办发〔2015〕3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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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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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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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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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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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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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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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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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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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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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湖南省成品油管理办法细则》。湖南省商务厅负责制定并公布全省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县级商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建设成品油经营设施与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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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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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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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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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商务举报、投诉、申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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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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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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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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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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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市场运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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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的指导意见》、资政办发〔2015〕3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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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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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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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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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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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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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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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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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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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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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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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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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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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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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粮食日”宣传和爱粮节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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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37号,以下简称“三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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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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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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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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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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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湖南省禁毒条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
第五条 公安机关是查禁毒品和强制戒毒工作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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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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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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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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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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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0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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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第一大项第五点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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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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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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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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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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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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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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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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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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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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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执法的短信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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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一条 实行机动车驾驶人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确记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和发生交通事故等信息,并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向社会发布,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无偿查询交通安全记录提供方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按照车辆管理档案中记录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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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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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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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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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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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第二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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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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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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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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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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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三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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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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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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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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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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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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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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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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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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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扑救及重大灾害事故等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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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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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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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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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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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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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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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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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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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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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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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民政部门是敬老院事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敬老院工作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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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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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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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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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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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宣传法律法规,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典型和经验;承担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有关具体工作;协调、指导、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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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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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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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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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普法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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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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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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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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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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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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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法》第十四条 第二款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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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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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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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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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招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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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为求职者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并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场招聘、人才引进、人员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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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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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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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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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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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办发〔2010〕7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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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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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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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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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全国土地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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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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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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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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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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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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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办发〔2010〕5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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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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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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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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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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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办发〔2010〕5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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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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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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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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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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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法律法规》第三章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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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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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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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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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分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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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数据利用 第二十五条 数据保管单位、数据生产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数据管理系统和分布式信息服务系统,提高数据的集成与应用水平,为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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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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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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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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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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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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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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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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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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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息、档案查询及相关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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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 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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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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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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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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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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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湘建建〔2008〕39号)第二条 本制度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监理、施工单位,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周转材料的出租和安装拆卸单位,预制构(配)件和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承担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机构,承担施工承包合同担保的担保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相关注册执(从)业人员等责任主体在建筑市场发生的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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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行业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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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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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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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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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9号)第二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排污者建成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并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者其原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或者处置设施、场所经改造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自建成或者改造完成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国家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城市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的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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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城市企业供水、自备水源取水,并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排水管网排入污水的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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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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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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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程安装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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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市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本办法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经营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多渠道投资建设城市供水基础设施。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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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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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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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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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白蚁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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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2号)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白蚁危害地区城市房屋的白蚁防治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房屋的白蚁预防和对原有房屋的白蚁检查与灭治的管理。凡白蚁危害地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必须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白蚁危害地区的确定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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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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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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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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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开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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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二级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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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该事项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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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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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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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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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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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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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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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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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出行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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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兴市地方海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2〕37号、资机编发〔201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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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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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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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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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公路赔补和占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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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2.《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车,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不能当场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有权责令其停驶,并下达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责令停驶通知书》,就近指定安全地点停放,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并在处理完毕后立即放行车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依法予以处理。在依法处理之前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妥善管理,人为造成损坏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赔偿。
3.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
4.湘价费〔2011〕167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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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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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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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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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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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应当进行维修,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五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避免集中进行公路养护作业造成交通堵塞。
第五十一条 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5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道路。
第五十三条 发生公路突发事件影响通行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修复公路、恢复通行的需要,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公路法办法》第十四条 改建公路和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影响公路畅通的,应当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进行公路大修或者改造、改建施工不能通行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在绕行路口予以公告。通过公路施工路段的车辆和行人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秩序,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损坏施工现场及其设施。禁止非施工车辆和人员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致使公路及其桥梁毁损、影响公路畅通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毁损的公路及其桥梁两端设置明显的标志,必要时应当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告;对毁损的公路及其桥梁,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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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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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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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内客运标志牌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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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8号)第六十三条 省内临时客运标志牌、省内包车客运标志牌样式及管理要求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规定。
2.《湖南省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试行)》(湘运管客货发〔2005〕第173号)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发放包车牌和临时牌时(指用于临时加班、接驳、顶班客车的临时牌)应遵守下列规定:(二)……临时牌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填写后发给汽车客运站;包车牌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填写后发给运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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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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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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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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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产项前,项目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的可行性论证。
第二十一条 涉及耕地质量建设的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耕地质量验收报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或者参与耕地质量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并听取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耕地使用者对耕地质量的意见。
2.《湖南省耕地质量评定暂行办法》第五条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核查和初审,填写耕地质量评定初审表(附件2)。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初审合格且新开垦耕地面积(以项目为单元)在1000亩以下(含1000亩)或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面积(以项目为单元)在2000亩以下(含2000亩)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新开垦耕地面积(以项目为单元)在1000亩以上或涉及耕地质量建设项目面积(以项目为单元)在2000亩以上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或者授权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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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个人、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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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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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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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1次。实施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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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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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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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购置补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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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可以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也可以采用贴息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向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贷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15-2017年度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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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户籍农机购置补贴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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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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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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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水利部负责组织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纪念活动,指导各流域各地区和有关单位围绕宣传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各流域机构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贯彻水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相应宣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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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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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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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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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结合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全生产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宣教活动:1.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2.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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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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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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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水利方面投诉、举办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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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第三条第一款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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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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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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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防汛抗旱宣传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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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法》第三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洪区安全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防洪知识,提高水患意识;按照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建立并完善防洪体系和水文、气象、通信、预警以及洪涝灾害监测系统,提高防御洪水能力;组织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积极参加防洪工作,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洪避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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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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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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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情预警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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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二十三条 省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可以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水库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时,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情况紧急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
第二十五条 在汛期,水利、电力、气象、海洋、农林等部门的水文站、雨量站,必须及时准确地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实时水文信息;气象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有关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水文部门必须及时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有关水文预报;海洋部门必须及时向沿海地区防汛指挥部提供风暴潮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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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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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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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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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0〕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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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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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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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技服务与科技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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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三条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全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
第十一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地区有关科普工作;
第二十条 国家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发挥乡镇科普组织、农村学校的作用,开展科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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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和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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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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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林业产业技术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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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第六项 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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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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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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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野生动植物科普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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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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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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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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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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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五条 湿地保护工作实行综合协调、分部门实施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湿地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林业、农(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湿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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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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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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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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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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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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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体广新局(资兴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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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读书日暨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
全民阅读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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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广播影视部、新闻出版社、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九个部委共同发出了《关于在全国组织实施“知识工程”的通知》。
2004年,中国图书馆学会为了实施“倡导全民读书,建设阅读社会”为宗旨的“知识工程”,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型活动让全国公众都知道“世界读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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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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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馆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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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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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宣传、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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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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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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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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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博物馆日设在每年的5月18日,由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InternationalCouncilofMuseums)于1977年5月18日制定,并从当年起开始举办。设立该主题日旨在号召世界各国关注博物馆和文化事业,促进世界博物馆事业的健康发展。由1992年起,每年国际博物馆日都会设定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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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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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岭农耕文明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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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免费开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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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五条 博物馆应当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在博物馆参观或开展其他活动,应当爱护博物馆设施、展品和周边环境,遵守公共秩序。
第二十六条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与本馆性质和任务相适应,突出馆藏品特色、行业特性和区域特点,具有较高的学术和文化含量;(二)合理运用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和表现手法,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三)展品应以原件为主,复原陈列应当保持历史原貌,使用复制品、仿制品和辅助展品应予明示;(四)展厅内具有符合标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防止展品遭受自然损害的展出设施;(五)为公众提供文字说明和讲解服务:(六)陈列展览的对外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形式新颖。
第二十八条 博物馆对公众开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告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变更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的,应当提前7日公告;(二)开放时间应当与公众的工作、学习及休闲时间相协调;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三)无正当理由,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10个月,非国有博物馆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8个月。
第二十九条 博物馆应当逐步建立减免费开放制度,并向社会公告。
国有博物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费制度,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参观实行减免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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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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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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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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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五)在考古发掘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六)在文物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七)在文物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文物有功的;(八)长期从事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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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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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乡镇文化体育旅游综合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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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馆一站”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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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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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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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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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信息发布、接受旅游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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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建立旅游客运专线或者游客中转站,为旅游者在城市及周边旅游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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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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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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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旅游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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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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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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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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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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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二、主要职责(二)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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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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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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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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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十一)基层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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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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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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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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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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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八)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服务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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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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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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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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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公示制度通过媒体、门户网站发布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检测、违法查处等卫生监督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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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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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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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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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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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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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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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监督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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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十二)综合监督股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组织实施全市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督导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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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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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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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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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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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二、主要职责(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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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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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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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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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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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该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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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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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健康科普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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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十六)宣传和健康教育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协调、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普宣传,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民性、公益性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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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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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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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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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四)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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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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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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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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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0号) 三、内设机构(十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市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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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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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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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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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法》第五条 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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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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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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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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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6年12月,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2.中宣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都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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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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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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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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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5投诉举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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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对经营者交易行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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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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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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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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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3号)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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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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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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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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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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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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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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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世界计量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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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0月11日至15日第21届国际计量大会在法国巴黎国际计量局召开,为了使各国政府和公众了解计量,鼓励和推动各国计量领域的发展,加强各国在计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确定每年5月20日为世界计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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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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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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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推进消费引导和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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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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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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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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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重点民生领域消费调查和评价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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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有关行政部门发现并认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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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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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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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登记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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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档案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三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逐步采用计算机网络工程和自动化查询技术,以建立准确、快捷、广域、经济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服务系统。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
第五条 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分为机读档案资料查询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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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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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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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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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依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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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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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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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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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等部门要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引导其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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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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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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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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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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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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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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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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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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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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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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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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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湘政办发〔2013〕4号)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职责: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五)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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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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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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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统计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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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日,联合国大会第64/267号决议决定将2010年10月20日定为“世界统计日”,为庆祝“世界统计日”,同时推动中国统计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中国国家统计局决定,将2010年9月20日定为“中国统计开放日”,以“统计和您在一起”和“走向公开透明的中国统计”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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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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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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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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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厂(场)处置。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二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人个,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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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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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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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事项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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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有关电话资源,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2.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5〕44号)三 内设机构(五)督查室负责受理公开举报电话的举报投诉、回复反馈和应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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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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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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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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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空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空意识,增强公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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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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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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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志愿者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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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空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防空意识,增强公民防空和防灾救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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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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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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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档案日”活动、档案法宣传纪念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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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一章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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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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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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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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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业务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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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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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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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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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查档、跨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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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章第十二条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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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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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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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查询利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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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章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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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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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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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预报发布、天气灾害预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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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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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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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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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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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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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气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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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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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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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兴市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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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和个人信息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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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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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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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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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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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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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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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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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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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规及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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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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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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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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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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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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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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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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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规及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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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政科、办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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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资兴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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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5.15”全国防治碘缺乏病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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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9月国务院召开“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动员会”,会议并提出:5月5日为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借以加大力宣传,提高人们对防治碘缺乏病的认识。1994年起每年的5月5日定为全国碘缺乏病宣传日。国家设立五一长假后,碘缺乏病防治日(5月5日)包含在了五一长假里,不便于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经过卫生部与碘缺乏病防治相关部委的协调,防治碘缺乏病日自2000年起改为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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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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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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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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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三十七条 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残疾人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2.《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第二十二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一)发布残疾人就业信息;(二)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三)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四)为残疾人自主择业提供必要的帮助;(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 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以进行残疾人失业登记、残疾人就业与失业统计;经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还可以进行残疾人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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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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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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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文化、体育健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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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十二条 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应当面向基层,融于社会公共文化生活,适应各类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要,使残疾人广泛参与。
第四十三条 政府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三)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四)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五)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第四十四条 政府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从事文学、艺术、教育、科学、技术和其他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劳动。
第四十五条 政府和社会促进残疾人与其他公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扶助残疾人的事迹,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倡导团结、友爱、互助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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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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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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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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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二、主要内容(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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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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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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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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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为残疾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第二十二条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保障义务教育,着重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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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残疾人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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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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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教育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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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务院令161号)第三章 义务教育 第十八条 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和其他费用。
第四章 职业教育 第二十八条 对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五章 普通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 第三十四条 国家、社会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七章 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教育的特殊情况,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学校的建设标准、经费开支标准、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等。
第四十四条 残疾人教育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并随着教育事业费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款,用于发展残疾人教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和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应当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或者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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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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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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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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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保障法》第二章第十六条 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第二项第五点 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措施。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继续实施国家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农村及边远地区贫困残疾人康复难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对贫困残疾儿童康复给予补助,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支持开展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康复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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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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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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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耳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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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针对大陆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民政部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中国爱耳日。并于2000年3月开展第一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2013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将“中国爱耳日”确定为“国际爱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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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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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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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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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法》第一章第十四条 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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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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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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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残疾人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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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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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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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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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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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残疾人保障法》第二章第十五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并分阶段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增强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第十六条 康复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发展符合康复要求的科学技术,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
2.《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按照规定对贫困残疾人康复经费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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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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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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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和环保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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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县、旗、县级市、大城市区环境监测站的主要职能是:1.对本县(市、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订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对县(市、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为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3.完成环境保护法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4.参加县(市、区)内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5.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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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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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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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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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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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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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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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访举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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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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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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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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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世界环境日”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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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办发〔2010〕6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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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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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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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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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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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来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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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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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湖南省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资兴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区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资价发〔2010〕)37号)、《资兴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城区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的通知》(资价发〔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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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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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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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资兴市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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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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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精简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的实施意见》(湘电公司营销〔2016〕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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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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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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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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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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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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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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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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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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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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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兴市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政办发〔201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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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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