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扶贫小额信贷委托帮扶经营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8日       来源:      阅读:114次

为进一步加大资兴市金融扶贫工作力度,我市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选出一批经济组织作为扶贫经营组织。

一、基本要求

1、符合农商行银行贷款基本要求; 2、自愿;3、经济组织每年按不低于贫困户投资额10%的标准,对贫困户进行保底分红,并优先安排贫困户到扶贫经营组织中就业务工。4、时间期限2年。

二、操作程序

1、工业企业、乡镇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对照人选条件,自愿报名。准备资料:填报《资兴市金融产业扶贫经营组织推荐表》,对照人选条件,收集好经济组织有关资料,一式叁份,一份报市扶贫办、一份报市农商行、一份乡镇(街道)存档备案。

报名时间:99日—— 915日 报名单位:市农商银行

联系人  : 黄华       联系电话:18975707633

2、农商银行审核。市农商行按照贷款审核要求组织对自愿报名的和各乡镇推荐企业进行审核,优中选优,确定企业是否纳入结对范围、核定结对企业参与金融扶贫最大投资额度。并形成《扶贫经营组织备选名单》报市金融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3、审核公示。市金融扶贫领导小组根据《扶贫经营组织备选名单》,研究确认《扶贫经营组织人选名单》,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帮扶结对。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人选企业与贫困户结对,协调沟通企业、贫困户、农商银行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投资合作四方协议。

5、发放贷款。农商银行在评级授信和四方协议的基础上,为贫困户办理好贷款专用账户,履行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

 

 

                  资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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