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国家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3日       来源:      阅读:2256次


湘经信中小企业服务〔2015588

各市()经信委、财政局,有关平台建设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第二批项目验收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15839号)有关要求,我省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全部项目要在2016229日前完成国家验收,现就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平台、14个市()综合窗口平台、17个产业窗口平台。

  二、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上报项目建设完成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窗口平台计划建设内容与已完成情况;项目资金总投入,国家下达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形成主要的固定资产和设备设施情况;平台聚集服务机构、服务资源、注册企业情况,市州综合窗口平台与县市区、工业园区互联互通情况;平台网络已具备的主要服务功能及开展服务情况,包括活动次数,服务企业家(次),服务效果,服务案例等;平台网络的主要运营模式、运营情况;平台网络带动服务资源情况,服务的覆盖面、区域影响力及联通效果;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2、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平台网络公司),负责全省平台网络建设的互联互通、技术指标、协同保障、实现的服务功能等情况的总结,并协助做好项目专项审计工作。

   3、填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验收情况表》。

   4、产业窗口平台的工作报告和项目验收情况表由所在市()经信委、财政局汇总一同上报。

   5、各市()经信委、财政局于2016125日前将《工作报告》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验收情况表》报送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并将电子版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hnsmefwc@163.com

 

省经信委联系人及电话:盛鹏  0731-88955539

省财政厅联系人及电话:刘礼 0731-85165151

附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验收情况表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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