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9日       来源:郴州市科技局      阅读:123次

关于做好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07 信息来源:法规科 责任编辑: 点击量:35

各有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推进科技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湘科计〔2020〕29号)、《郴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郴科发〔2022〕35号)、《郴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规范(试行)》(郴科发〔2022〕36号)、《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省级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郴科发〔2024〕10号)、《郴州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郴科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度科技项目验收工作,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执行期到期(含延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请提前验收且经主管科室(单位)批准科技计划项目。

(三)上年验收列为整改且整改期到期的科技计划项目。

(四)绩效评价考评期到期的科技创新平台。

二、验收形式

(一)会议评审立项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采取会议评审

(二)现场评审立项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采取现场评审。

三、验收内容

(一)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研究任务执行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对目标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研究成果的水平及创新性、成果示范推广及应用前景、项目组织管理和内部协作配合、人才培养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科研学术价值资金到位与拨付情况会计核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与调整等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会计核算与资金使用情况,确定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二)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评议内容包括重点评价研发条件与能力、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研究水平与贡献、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效益与影响等。

四、验收材料

(一)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1)。

(二)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2)。

(三)市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提交材料清单(附件1-3、4、5)。

五、报送程序

项目承担单位在郴州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在线提交验收资料后项目状态为“验收绩评待审”,同时提交纸质验收资料;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纸质验收资料,在《项目验收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盖章;主管科室(单位)在项目管理平台上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后项目状态为“验收绩评待评”,并在纸质资料《项目验收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盖章。

验收时间

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在线资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网址:https://chain.czskycx.cn/)项目验收纸质资料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7日(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惠泽路38号)

、有关要求

(一)主管科室(单位)负责提供本次验收对象名单,填写《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名单表》、《2024年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名单表》(附件2-1、2),确认一名项目承担单位验收工作具体对接人,填写《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联系表》(附件2-3),于4月20日前报送政策法规与监督诚信科,提前验收、延期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需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申请,经主管科室(单位)批准同意。

(二)主管科室(单位)负责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在郴州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填报、提交项目验收资料,在线审核后由系统导出打印,科技计划项目一式5份装订,科技创新平台一式3份装订,需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主管科室(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注意验收申请书都需盖红章,不能复印,签字盖章处日期要填写完整)。

(三)项目承担单位要主动配合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认真准备验收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完整、规范。项目推荐单位、主管科室(单位)对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对内容空缺、资料不完整、真实性存疑等应退回,确保无问题后方可审核通过。

附件:1-1《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

1-2《郴州市科技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

1-3《研发中心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1-4《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1-5《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2-1《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名单表》

2-2《2024年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名单表》

2-3《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联系表》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1

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

验收提交材料清单

项目承担单位对照任务书约定的内容,提交项目执行期内的下列相关材料:

1.绩效评价申请书;

2.郴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重大事项变更审批材料;

6.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7.科技报告

8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测试、会议等科研活动记录清单,以及数据、图表等归档证明或存档清单;

9.项目产出科研成果的清单及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技术标准、产品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审(认)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等;

10.成果技术水平与创新性证明材料,国际或国内同行评议材料,相关技术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11.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区域或国际科技合作,技术合同及其它效证明材料;

12.项目取得的有关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项目产品销售明细账、纳税证明、用户意见反馈等;

13.经费使用相关凭证:

(1)1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财政资金单笔1万元以上开支的记账凭证,审批手续、供货合同或协议,设备或物资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入库或物流单等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

(2)100万元(含)以上项目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


附件1-2

郴州市科技项目验收提交材料清单

项目承担单位对照任务书约定的内容,提交项目执行期内的下列相关材料:

1.绩效评价申请书

2.郴州市科技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3.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4.科研诚信承诺书

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重大事项变更审批材料

6.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7.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验、测试、会议等科研活动记录清单,以及数据、图表等归档证明或存档清单;

8.项目产出科研成果的清单及其复印件,包括专利证书、技术标准、产品鉴定证书、新药证书、审(认)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等;

9.成果技术水平与创新性证明材料,国际或国内同行评议材料,相关技术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10.成果转移转化与推广应用,区域或国际科技合作,技术合同及其它效证明材料;

11.项目取得的有关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如项目产品销售明细账、纳税证明、用户意见反馈等;

12.经费使用相关凭证:

(1)5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决算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账;财政资金单笔1万元以上开支的记账凭证,审批手续、供货合同或协议,设备或物资明细,发票、银行转账凭证、入库或物流单等财务原始凭证复印件。

(2)50万元(含)以上项目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


附件1-3

研发中心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一)绩效评价申请书、自评报告、评分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表格等数据资料;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三)评价需要提供的辅证材料:

1.仪器设备佐证材料(包括购买仪器设备的发票、现场照片等);

2.研发平台总面积证明材料;

3.正常运行的实习、培训基地、中试基地证明材料;

4.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研发人员占研发人数的30%以上的证明材料;

5.拥有百千万人才国家人选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明材料;

6.拥有百千万人才国家人选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明材料;

7.人才引进才证明材料;

8.人才培训的证明材料

9.验收(评价)项目、标志性成果数量证明材料;

10.获市级以上奖励证明材料;

11.申请专利和授权专利证明材料

12.技术转让、(或引进)与开发,转让(或引进)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开发产品证明材料;

13.产学研结合有实质性的合作内容的证明材料;

14.科技成果或专利转化实施

15.其它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四)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书面说明。


附件1-4

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一)绩效评价申请书、自评报告、评分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表格等数据资料;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三)评价需要提供的辅证材料:

1.自主支配场地证明材料;

2在孵企业使用面积材料;

3管理人员学历证明材料;

4当年对在孵企业培训证明材料;

5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统计数据及上报情况的材料;

6在孵企业数量证明材料;

7在孵企业生产经营范围证明材料;

8在孵企业知识产权情况证明材料;

9毕业企业情况材料;

10孵化资金总额、上年度孵化资金支出总额、当年孵化资金补充总额证明材料;

11在孵企业获得风险投资额材料;

12获得投融资的企业数证明材料;

13.其它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四)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书面说明。


附件1-5

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资料清单

(一)绩效评价申请书、自评报告、评分表、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表格等数据资料;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总结;

(三)评价需要提供的辅证材料:

1.办公场所证明资料(产权或租用等材料)

2.办公设施、培训会议室、通信设施等配套设施证明材料;

3.创业实体评估准入与退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基本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开放共享制度、商务秘书和联系人制度等证明材料;

4.创业导师和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的证明材料

5.入驻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证明材料;

6.组织成功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业人士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服务证明材料;

7.为创业实体提供免费入驻(包括免租金、免互联网费用等)证明材料;

8.种子基金的证明材料

9.与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担保机构等有密切的合作关系证明材料;

10.种子基金及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担保机构等成功投资实例证明材料;

1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材料。

(四)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书面说明。

附件2-1

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名单表

科室/单位:                                     科室/单位负责人: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编号

承担单位

项目执行期

计划类别

经费
(万元)

推荐单位

主管科室/单位

项目负责人

备注

附件2-2

2024年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名单表

科室/单位:                                     科室/单位负责人:                                        

序号

平台名称

认定发文文号

承担单位

平台类别

推荐单位

主管科室/单位

平台负责人

备注

附件2-3

2024年科技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联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项目类别

主管科室/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验收联系人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