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调度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阅读:22次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市州及县市区农业农村、共青团、财政、审计、纪检等多个部门,涉及到培育机构遴选、授课师资聘请、实训基地考察等多个环节,涉及到课堂教学、实习实训、跟踪服务等多个阶段,涉及到农民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四大系统和云上智农APP及财政资金转移支付平台,为确保整个培育系统高效运转,确保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培育任务。现将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调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务进展调度情况

全省全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目标任务35230人,截至10月底,已完成培训人数23511人,完成率66.7%。达到绩效考核“三个100%、两个不低于90%”要求的有2个市州本级和5个县市区。分别是:

湘潭市和湘西自治州本级,炎陵县、安化县、洪江区、吉首市、君山区。

详见附件1,2023年全省首批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指标的市州本级及县市区名单。

未完成培育工作绩效考核指标的市州本级及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以上述单位为榜样,对照《湖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抓紧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规定材料。11月底将对照考核指标进行第二次通报。

二、资金拨付调度情况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要求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在培育机构已完成培育任务的情况下,部分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至今未能支付2022年培育资金,个别地方甚至未支付2021、2020年培育资金。据不完全统计,全省2023年以前项目资金未拨付的有12个县市区,分别是:

湘乡市、嘉禾县、浏阳市、邵东市、武冈市、耒阳市、醴陵市、攸县、辰溪县、新晃县、芷江县、中方县。

详见附件2,部分培育机构提供的《承担县市区历年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未收回培育资金统计表》。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列入了2023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指标,是国家考核湖南省,以及省考核市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对标农业农村部《关于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未支付培育项目资金的县市区,特别是未支付2023年以前培育项目资金,要在12月10日前全部支付结清,并函报农业农村厅,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否则,粮安考核中将采取一票否决制。

请有关市州农业农村局抓紧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及时督办,争取资金,尽快支付培育项目资金,并指导对没有按要求开展审计的县市区重点审计。如有疑义,请于11月17日前以市州农业农村局名义专函回复。下一步,对继续未支付培育项目资金的县市区,将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吴道锋,电话,0731-84413761;邮箱:kjjyc@126.com。

附件:1.2023年全省首批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指标的市州本级及县市区名单。

2.湖南农业大学、省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的《承担县市区历年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未收回培育资金统计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3年全省首批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考核指标的市州本级及县市区名单.docx
附件2-1:(湖南农业大学)承担湖南省市州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未收回培育资金统计表.docx
附件2-2:(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承担2021年攸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未收回培育资金统计表.xlsx
附件2-3:承担怀化市州历年来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未收回培育资金统计表.doc